询比价公告
******有限公司工业照明-LED灯^220V^50W^防爆灯260416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4-16 08:54:11
******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XJ-2026-2959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0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20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4-20 14: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4-20 14:00:00
采购类别:备品备件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XJ-2026-2959)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XJ-2026-2959)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LED灯^220V^50W^防爆灯 | 常用电料 | LED灯^220V^50W^防爆灯 | 6.000 | 套 | 响应技术要求,响应买方付款方式,货到挂账付95%,5%质保 | 机电设备公司 | 供应商报价备注应填写:①使用寿命;②交货期:请报出到达指定地点的最短交货期,③价格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开始计算,报价有效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等******有限公司杨军强******987 |
收货地址: ******有限公司(晋城陵川县平城镇北召村)
┃详情描述
| ******************************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请各投标、报价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 一、本次询价不指定品牌,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并注明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报出的品牌或生产厂家提供原产地或原厂家证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其它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三、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盖章作为附件,重量单位:公斤,报价备注:写明①交货期(以备注说明为准)不满足交货期者按无效报价处理,②价格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开始计算有效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等相关信息),盖章(公章、合同章、报价章等有效印章)扫描,上传报价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附件,报价文件需与平台报价一致,不一致以线上报价为准,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投标文件上传中无报价文件者为无效报价,如型号有区别需要在报价备注中写明对应型号,其他条款见合同文本。 四、货到交货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合同总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付给买方,买方挂账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相结合。不响应上述付款方式的报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因质量问题,我公司承诺承担相应损失。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我方应向买方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 %)/每周计收,直到交货,同时还应赔偿因逾期交货给买方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逾期违约金总额一旦达到合同总价百分之十,买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六、此询价为整体报价,不得单项报价。随意填报0或1的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前请及时与工程师联系,核实具体技术要求。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到位价格。 八、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或型号与我公司要求不一致,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未发中标公告前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年度内累计3次的,列入公司黑名单; 十、中标公告发布后因供应商原因不签订合同不履约的,列入公司黑名单;一旦列为黑名单单位,即使已中标也不能执行,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十一、合作过程中,出现较大合作问题,如质量问题、延期问题、配合度问题、技术服务问题等,列入公司黑名单。 十二、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人:李经理 0315-******,(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16:30) 十三、商务经理:李岩 联系电话:****** 十四、本网站网址******/ 十五、如有差异以询价附件要求为准。报价前须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原则上不得偏离附件的技术要求,如沟通后允许偏离,须备注偏离内容。不备注偏离视为完全满足项目单位要求。 十六、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报价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任一时间的《无欠税证明》。 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投标人(即供应商、非个人)的缴纳社保无欠费证明材料(近两个月任意时间节点)或近12个月的缴纳记录(不足12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开始提供)。 3. 以上两个证明文件要求供应商随报价单同时上传,如未上传,采购经理与其核实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视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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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杨军强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