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5P206A0206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5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30 09:30:00,更正为:2025-05-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30 09:30:00,更正为:2025-05-13 09:30:00。
1.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仪器配置:主机1台,标准化学发光模块1个,氙灯LANCE模块1个,标准Alpha检测带仪器温控1个,荧光强度滤光片检测模块1个,荧光偏振滤光片检测模块1个,安全增强控制采集分析软件1个,3Q验证1次,台式工作站1套。”修改为:“1.仪器配置:主机1台,标准化学发光模块1个,氙灯LANCE模块1个,标准Alpha检测模块1个,仪器温控1个,荧光强度滤光片检测模块1个,荧光偏振滤光片检测模块1个,安全增强控制采集分析软件1个,3Q验证1次,台式工作站1套。”。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5 样品温度控制:双温控系统,包括环境温控和Alpha温控;且具有差异温控(±2℃)防冷凝功能,便于长时间动力学检测;”修改为:“▲2.5样品温度控制:仪器具有温控系统,温控范围至少包含室温+5℃~55℃;”。
3.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9.1 波长分光部件:高通透滤光片,滤光片机载容量≥8;”修改为:“2.9.1 波长分光部件:高通透滤光片,机载滤光片容量≥4;”。
4.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10.3 波长分光部件:高通透滤光片,激发滤光片机载容量≥8个,发射滤光片机载容量≥8个,可以形成任意≥8×8的组合;二向色镜≥5个;”修改为:“▲2.10.3 波长分光部件:高通透滤光片,激发滤光片机载容量≥8个,发射滤光片机载容量≥8个,可以形成任意≥8×8的组合;”。
5.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12.2 波长分光部件:二向色镜和高通过滤片分光,滤光机载能力激发≥8,发射≥8;”修改为:“2.12.2 波长分光部件:二向色镜和高通过滤片分光,机载容量≥3对荧光染料滤片;”。
6.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14.2 分光部件:≥8个滤片光机载容量,包括615nm,545nm,644nm专用Alpha滤光片,可做Alphascreen,AlphaPlex实验。同时535nm,595nm,685nm,460nm等滤片也可选用于其他Alpha实验;”修改为:“▲2.14.2 分光部件:滤片光,支持384和1536孔板Alphascreen,AlphaPlex实验。”。
7.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多功能酶标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删除“2.14.3 具有独立专用的Alpha温控模块,维持检测温度在室温范围,可以减少温度变化带来的结果误差;”。
8.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三:生物安全换笼工作台”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7 过滤系统:ULPA级过滤器,针对0.3μm颗粒系过滤效率≥99.99%;”修改为:“▲2.7 过滤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针对0.3μm颗粒系过滤效率≥99.99%;”。
9.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三:生物安全换笼工作台”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13 安全性能:通过ELISA过敏原测试;”修改为:“2.13 安全性能:通过安全性测试;”。
10.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十一:移动紫外灯”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2.1.3 单支紫外线灯管的强度:≥150uw/cm2(一米距离处测量),单支紫外线灯管功率≥30W,提供检测报告;”修改为:“▲2.1.3 单支紫外线灯光强度;≥150uW/cm2(1米距离处测量),单支紫外线灯管功率≥30W;”。
11.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件一十一:移动紫外灯”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删除“2.1.7 杀菌效力: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3.00,并提供杀菌率检测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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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颖欣、梁诗琦
电 话:******、020-******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5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1招标文件(******0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