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CG2025-009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古城路151号二楼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合计33.60元,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单身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商业、商铺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储藏间物业管理服务费10元/月/个,车库、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20元/月/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物业服务期三年(具体物业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进场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刘毅、柳盛华、项荣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5000元。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委员会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街道周村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钟茜雅 联系电话:0578-****** 邮箱:******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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