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老院病房改造项目(房屋安全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创美路喜盈门国际大厦写字楼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3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SJL-2025-021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名称:******医院老院病房改造项目(房屋安全评估)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5、最高限价:3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35日历天。
8、建设地点:******街道宗伯里横34号和椰海大道65号。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与前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只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内容涉及质量检测的,该鉴定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②只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内容涉及结构复核计算的,该鉴定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计算并出具结论报告。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盖公章。“ 网上打印的电子社保单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4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创美路喜盈门国际大厦写字楼502室;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 03 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3号开标室 ;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磋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示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以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美兰区海秀东路50号银达大厦4层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创美路喜盈门国际大厦写字楼502室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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