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64,1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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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464,100.00 元 | 1(项) | 464,1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2-10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照“行采家”采购公告规定时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原件1份。
- (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二)交付地点:******医院新院区)。
- (三)付款方式:
按服务人员服务工时×单价/ 工时据实结算。 按季度支付。满意度90分以上付全部服务款;85分—90分付服务款的95%;80分—84分付服务款的90%,低于80分付服务款的80%,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 (四)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满意度90分以上付全部服务款;85分—90分付服务款的95%;80分—84分付服务款的90%;低于80分付服务款的80%,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阮雪漫
- 联系电话:******556
-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电话:******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