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二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FCG-Z******
项目名称:******法院二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40300
最高限价(元):940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法院二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40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调音台、审讯网络录播音频主机、音频处理器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部署、功能实现以及系统测试,调试完成后进行30天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3)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4年11月1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501室,收件人:戴莹莹,联系电话:0574-******,快递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11月1日9点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1日9点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法院中山东路1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文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贞贞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街道金水东路5号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应晓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
联 系 人:王欢永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14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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