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岳池县美丽乡村(苟角镇垃圾中转站改建)示范建设项目、岳池县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苟角镇石板坡村道路黑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 因工作需要,拟针对我单位“2024年岳池县美丽乡村(苟角镇垃圾中转站改建)示范建设项目、岳池县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苟角镇石板坡村道路黑化)项目”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2个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选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1)2024年岳池县美丽乡村(苟角镇垃圾中转站改建)示范建设项目。
(2)岳池县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苟角镇石板坡村道路黑化)项目。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件收 取代理费用,若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收取,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服务范围:2个项目招标代理所有工作。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 依法邀请供应商 (发布公告) ;
(4)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 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 依法向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发出中标 (成交) 通 知书;
(8)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 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 当及时告知采购人、 中标 (成交) 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 同签订;
(10)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 (成交) 供应商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 门备案;
(11)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 (投诉) 答复;
(12)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 (档) 资料的存档 及汇编装订;
(1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
义务。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 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供应商须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 正常运营状态。(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近三年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近三年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 “资格要求”的,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1日 (上 午8:30— 12:00,下午15:00— 18:00;国家法定节假 日 除外) 到******人民政府现场报名 (报名 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 午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人民政府。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
3.开标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 委托人身份原件备查) 。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2) 。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
6. 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的网络截图。
7.报价函:(见附件4)
8.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 料和证明材料,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 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 (综 合评分表) 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 商。
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3.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后,成交供 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人民政府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 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 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 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双方就2个采购项目分别签订招标代 理协议,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 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
购人不承担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人民政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
赵先生 ******
******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