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农业机械报废拆解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农业机械报废拆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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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油液排空有机废气、切割粉尘。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液排空有机废气、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捕集,进“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采取集气罩捕集,进“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油液排空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新增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经公司既有玻璃钢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污水车抽送至海拉尔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为切割机、铲车、风机等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封闭措施、消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间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包括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等,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燃油、废矿物油等)、含油抹布及手套、除尘器捕集灰尘、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海拉尔区垃圾填埋场处置。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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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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